买方承认,每件产品以及任何相关软件和技术,包括卖方所提供的或文件中包含的技术信息(合称“物品”),可能受美国政府出口管制的约束。买方在取得相关的政府机构许可(如美国政府有此要求)之前,不得:(1) 出口或再出口任何物品;或者(2)将任何物品出口、再出口、分销或供应到被美国政府实施限制或禁运政策的任何国家(包括但不限于古巴、朝鲜、苏丹、叙利亚和伊朗),或出口、再出口、分销或供应给已遭美国政府拒绝或限制其参与出口活动的任何个人或实体。买方保证所有从卖方获得的物品都将用作商业用途,不会用于任何军事,核扩散,生化武器以及导弹技术领域。如卖方要求,买方应向卖方提供关于买方已出口或将要出口的任何物品的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的信息。买方应就与进出口管制法律法规有关的任何官方或非官方的审核或检查,与卖方充分合作;并就买方或其雇员、顾问或代理人违反本条规定的任何行为,向卖方赔偿并使卖方免受该等违反所造成的或与之相关的损害。